巴中事业单位考试(巴中社保局咨询电话)

2024-04-30 06:29:10

0827-5261598。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社会保险费政策制定、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指导、监督全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病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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